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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二十四项直接涉财政策

发布日期:2022-05-31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曲哲涵)5月30日下午,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国务院稳经济6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责,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

  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帮企业渡难关。研究将更多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多亿元,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加快退税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加强库款资金保障,绝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退税和基层“三保”。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中央财政要推动有关转移支付尽快下达,各地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把支出进度提上来。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占已下达限额的54%。要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代操作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四是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指导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的要求,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至今年底,并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增加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五是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财政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快下达预算,扩大有效投资。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六是坚持居安思危,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已发放300亿元农资补贴,对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煤炭等能源资源增产增储。

  七是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了部分资金。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八是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尽力降低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546.8亿元已全部下达。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会议强调,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各地要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大对市县“三保”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最大程度下沉财力,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以有力有效的“三保”保障支撑经济大盘企稳回升。


  《 人民日报 》( 2022年05月3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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