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3-09-22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李晓明)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3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提标统筹兼顾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适度倾斜彰显重点关怀优待,实现国家连续第19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地址: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话:010-63691518  邮箱:cmrc_bj@163.com

京ICP备2021004231号-2